院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各類材料的印刷管理,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所有材料的印刷及費用收取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自本年度開始,學院不再單獨為文印室切塊印刷費用,文印室購置油墨、紙張所需的費用一律從日常印刷收入中支出。
二、學院各單位、各部門需進行文字材料印刷時,按內控制度程序填寫《印刷需求單》,費用結算分以下兩種情況進行:
1、不實行經費承包機關職能科室的大宗報表和全院性的大型會議、活動所需的印刷材料,由科室主要負責人、院辦主任和分管財務學院領導分別在《印刷需求單》上簽字,產生的印刷費用憑《印刷需求單》由財務部門在學院經費中支出。非全院性的工作、會議、活動所需的印刷材料,原則上自行解決;如果到文印室印刷,由科室主要負責人在《印刷需求單》上簽字,產生的印刷費用從本科室切塊的辦公費中支出,憑業(yè)務費本結算。
2、經費承包和具有專項經費的單位(包括部分機關職能科室)所需的印刷材料,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印刷需求單》上簽字,產生的印刷費用一律從本單位切塊的經費中支出。
三、文印室承印交學院供應站代發(fā)的信簽、信封、檔案袋等印刷品,使用單位憑業(yè)務費本領用,供應站代為結算。每月20日前文印室到供應站一并結算。
四、對學院內部的印刷業(yè)務,文印室按不完全成本計算印刷價格,即只計算紙張、油墨等消耗材料費。
五、嚴禁各單位私自將由學院支付費用的各類印刷業(yè)務交校外單位印制。因技術或設備原因文印室無法承印的印刷業(yè)務,由院辦公室報學院分管領導批準后統(tǒng)一安排到校外印制。
山東勝利職業(yè)學院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