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資助對象為納入全國招生計劃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學生中的山東籍符合國家標準和省定標準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一、資助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二)在全國扶貧開發(fā)信息系統(tǒng)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
二、資助額度
學費標準不超過每生每年8000元的,據(jù)實免除;超過8000元的,按8000元標準予以免除。對修讀兩個及以上專業(yè)的學生按照主修專業(yè)學費標準予以免除,因重修、補考產(chǎn)生的學費不免除。
三、工作流程
省內(nèi)高校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工作流程
省外高校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工作流程
四、申請
(一)每年9月30日前,在省內(nèi)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學生,應主動向所在學校提出當學年免學費資助申請,填寫《山東省高校建檔卡學生免學費申請表》。
(二)每年10月31日前,外省高校、部屬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學生應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提出當學年免學費補助資金申請,并提交《山東省高校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申請表》、高校學費收據(jù)、學生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學生本人簽字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件。
五、身份核實
(一)每年8月31日,省教育廳將省扶貧開發(fā)部門提供的山東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導入山東省建檔立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建檔立卡系統(tǒng)”),作為本學年身份核實的依據(jù)。
(二)每年9月30日前,各高校將在校生信息和新生錄取信息導入建檔立卡在線比對平臺,比對生成建檔立卡學生信息。
(三)每年9月30日前,省教育廳將省扶貧開發(fā)部門提供的山東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與高等教育階段學籍管理信息系統(tǒng)數(shù)據(jù)、新生錄取信息(不包含五年一貫制、三二連讀、立軍功升本等新生信息)進行比對,比對出的建檔立卡在校生信息和新生信息(含到外省高校、部屬高校就讀的新生信息)通過建檔立卡系統(tǒng)下發(fā)。
(四)各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各高校依據(jù)以上信息進行身份核實。
六、學費減免
(一)每年11月15日前,各高校應將免學費受助學生名單在校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辦理學費減免手續(xù),對于學生已繳納的學費,及時予以退還。
(二)每年12月31日前,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將外省高校、部屬高校就讀學生的免學費補助資金發(fā)放給學生。
七、資金申請與撥付
(一)每年11月15日前,省屬高校將免學費學生人數(shù)報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將在外省高校、部屬高校就讀的免學費學生人數(shù)逐級報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
(二)每年11月30日前,省財政廳根據(jù)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提出的資金需求撥付免學費補助資金。
(三)每年12月15日前,市、縣財政部門將上級下達的資金和本級財政應承擔資金下達縣級教育部門。
(四)市屬高校免學費資金申請與撥付流程由各市確定。每年12月31日前,市級財政、教育部門將市屬高校免學費補助資金撥付至學校。
八、備案
(一)每年11月30日前,各高校、各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應通過建檔立卡系統(tǒng)將建檔立卡學生資助政策落實情況逐級報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備案。
(二)對于因個人原因未享受免學費資助的建檔立卡學生,各高校、各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應將未受助原因通過建檔立卡系統(tǒng)逐級報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gòu),同時留存有關資料備查。
以上規(guī)定如遇政策調(diào)整,以最新文件、制度為準。